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十二、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
157.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,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,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。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,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,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。这些变化在他看来,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。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,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,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。我朝东向左前行,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。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,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。与此同时,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。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,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,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。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。因为在世上,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,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,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,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;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,仍能找出借口;因为所形成的观念,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。
4468.“成为一样的人民”表在教义上(联结起来)。这从“人民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人民”是指教会的真理,因而是指教义(参看1259, 1260, 3295, 3581节)。“成为一样的人民”表示通过教义联结起来。有两样事物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,即生活和教义。当生活将他们联结在一起时,教义不会将他们分开;但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,如当今教会里面的情形,他们就会彼此分离,形成和教义一样多的教会;尽管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,生活是教义所产生的结果。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,教会成员就会彼此分离;这种分离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认同这一种教义的人会定认同那一种教义之人的罪,有时甚至判他们下地狱。但若生活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,那么教义就不会把他们分开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会定持不同观点之人的罪,而把这个问题归结到他的信仰和良知上。这就是他对教会之外的人所持的态度;因为他会在心里说,无知不会定他们当中任何人的罪,只要他们像小孩子那样过着纯真和相爱的生活,因为小孩子死后也处于无知当中。
3619.“利百加对以撒说”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。这从“说”的含义,以及“利百加”和“以撒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说”是指感知;“利百加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;“以撒”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,如前所述。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,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,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,所以此处才说“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”。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,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。然而,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,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,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,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。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。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,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,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,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。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,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,并主导那里的思维。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,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(1909, 3570节)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,从代表意义上说,人从真理感知,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;从至高意义上说,主从神性真理感知,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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